點擊下載: 濟鐵運〔2019〕246號路外企業自備車管理辦法
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關于
印發《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企業自備機車
各直屬站,各車務段,各機務段,各電務段,濟南通信段,濟南、青島鐵路經營集團有限公司,山東濟鐵機務裝備集團有限公司,各合資公司,各工程建設指揮部,調度所:
按照《中國鐵路總公司關于印發〈企業自備機車在國家鐵路接軌站作業安全規定〉的通知》(鐵總運〔2017〕251號)要求,為進一步適應管理體制變化,集團公司重新修訂了《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企業自備機車在國家鐵路接軌站作業安全管理辦法》(技術規章編號:JNG/CW118-2019),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本辦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前發《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企業自備機車在國家鐵路接軌站作業安全管理辦法》(濟鐵運發〔2017〕306號)同時廢止。
本次修訂主要變化內容:
一、由于管理體制變化,規范了相關單位和部室的名稱。
二、刪除了機輛驗收室的相關職責,機輛驗收室的相關職責由機務部門負責落實。
三、刪除了“三項設備”合格證有效期由發證單位書面(蓋章)通知國鐵接軌站(每次出庫進行檢測發證的除外)要求。
四、刪除了企業自備機車回送的相關內容。
五、規范了部分內容表述。
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6日